立法護良田
2023年11月17日,《宿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批準,成為黨中央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領域內的首部法規。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從立法背景和過程、立法思路、主要內容等多維度出發,為宿州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代表呼聲 為“田”立法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們的飯碗應該主要裝中國糧。”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牢牢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和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在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領域,國家和安徽省目前還沒有制定專門的法律或法規,在實際工作中也面臨著建設規劃設計不夠科學、建后管護工作滯后等突出問題。宿州市地處黃淮平原腹地,擁有耕地面積904萬畝,截至2023年底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692萬畝,建成面積和投資規模均居全省前列。如何保護好、利用好這些高標準農田,如何在新時代扛穩糧食安全重任,我市首部高標準農田法規,應聲而出!
2023年1月,在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碭山縣代表團的王學良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快推進宿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立法的議案》。與此同時,市農業農村局向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交了關于開展高標準農田立法的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宿州市率先探索開展立法,充分發揮地方立法的實施性、補充性、試驗性作用,為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提供法治保障,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人代會閉幕后,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將高標準農田立法列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項目庫及2023年立法計劃(草案)》,報市委批準。
勢在必行,眾望所歸。2023年2月17日,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批準了立法項目庫及2023年立法計劃,高標準農田立法成為常委會2023年立法計劃的審議項目。
眾獻良策 開門立法
立法背后,是共識的凝聚、責任的明確、路徑的明晰。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人大的立法主導作用,根據市委“重要法規草案實行起草小組‘雙組長制’”的要求,與市政府共同成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立法項目起草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專班,啟用“雙組長制”,開展調查研究,深入各縣區及有關鄉鎮,與種糧大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基層干部等座談交流,分赴吉林、山東、江西等多省市開展立法調研考察,找準問題之源、立法之基。
在高標準農田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采取多種措施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充分參與立法工作。法工委堅持密切聯系代表,多次與議案領銜代表溝通交流,發送草案、草案修改稿及立法參考資料,征求代表意見。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邀請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和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常委會會議,參與法規審議過程。常委會新設8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多次通過聯系點征詢基層群眾的意見;在市人大網站公布法規草案、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廣泛征求社會公眾關于法規的修改建議。在立法工作中,代表和群眾共提出意見建議80余條,經研究采納、吸收40余條。
為讓立法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之上,確保《條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會一方面堅持在依法有據的前提下創新機制,制度設計不與上位法相抵觸,并積極借鑒國家表彰、推廣的外地創新做法;另一方面,堅持因地制宜解決實際問題,在建設補助資金和管護資金來源、推進適度規模經營、豐富建后管護方式等方面,提出若干措施供基層選擇,不搞“一刀切”,同時堅持務實高效,聚焦我市突出問題確定法規內容。
良法善治 行穩致遠
《條例》不設章節,共21條,針對我市當前高標準農田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出具體規定,突出地方特色。
明確建設補助資金來源。規定土地出讓收入、按規定統籌使用的涉農資金、新增耕地等指標的交易收益、依法在限額內發行債券的收入等,可以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來源。
明確推進規模開發。規定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由村民委員會或其他發包方組織土地互換,支持、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通過依法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農民提供托管服務等方式,推進適度規模經營。
統籌涉農項目。規定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編制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應征求同級有關部門的意見;有關部門優先將符合規定的涉農項目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區。要求縣(區)有關部門對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和其他涉農項目的規劃、建設應相互協調。
細化項目設計和實施要求。規定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根據項目區具體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重點,并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符合條件的,可以自主組織實施建設項目。
健全建后管護機制。明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工程移交、接收的主體和程序;分類細化建設工程的管護主體;規定以推進網格化管護為主,并可以因地制宜采取成立專業服務隊、委托專業化公司管護等其他管護方式;根據有關部委和省農業農村廳文件,明確管護經費的來源。
依法嚴格保護。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保護耕地、基本農田的要求,規定了六項禁止性規定并設定了法律責任。
良法是始,善治為終。“《條例》的施行,標志著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進入依法保護的新階段。這必定會給糧食安全增底氣、新型主體煥朝氣、農民增收添動力,為國家糧食安全打造‘宿州樣板’。”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市委農辦專職副主任王運良表示。 記者 楊雪
· 版權聲明 ·
①拂曉報社各媒體稿件和圖片,獨家授權拂曉新聞網發布,未經本網允許,不得轉載使用。獲授權轉載時務必注明來源及作者。
②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轉載的作品內容涉及您的版權或其它問題,請盡快與本網聯系,本網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作相應處理。


推薦閱讀
-
1汴水之濱 善如潮涌 08-10
-
2上半年宿州市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實現“雙過半” 07-29
-
31-5月宿州市民間投資增長17.9% 07-18
-
4上半年宿州市新設經營主體48261戶 07-15
-
5公積金提取業務實現“全市通辦” 07-15
-
6宿州市16余萬脫貧人口穩定就業 07-11